(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无师德师风失范情况,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本科及以上学历(211、985高校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先,在校期间获奖学金及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5.毕业专业为相应学科相关专业,专业素养深厚,专业成绩优异,具有扎实的学科功底,能力全面,能很好地胜任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
6.认同学校文化,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团队协作和无私奉献的专业精神;
7.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教师岗位具体条件
在职学科教师
1.功底深厚,教学业绩突出,从教经验丰富,能高质量完成相应学段的教学工作任务,三届以上毕业班从教经历者优先;
2.获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省名师、省骨干教师、市区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3.担任过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及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
4.有赛课获奖、学术成果突出者优先;在省、市、区级有关教育教学比赛中获得一等奖者优先。
应届学科教师
1.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重点综合大学优秀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与招聘学科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或相关专业,专业功底扎实;
3.热爱教育,善于学习,专业素养高,教育教学能力强,兴趣广泛,阳光自信;
4.专业成绩优异、具有校学生会干部、社团负责人经历或获得奖学金和参加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者优先;
5.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优先;
6.应届毕业生需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学科中学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