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西华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岗位所需的知识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岗位及条件要求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编码 | 招聘人数 | 其他条件要求 | 备注 |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条件要求 | 其他 | ||||
学生工作部(处)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任教师 | xhsd2025009 | 1 | 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 | 0402心理学、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邮箱:(点击查看)
咨询电话:0817-2568657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4日9:00-2025年5月18日17:00。
(二)报名要求
将《个人简历》(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符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2)的其他电子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报名邮箱(邮箱地址:(点击查看))。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截图的学籍证明,或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证明,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初步审查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将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和应聘人员情况等进行初步审查,并通知应聘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未按通知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复试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由我单位具体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通知应聘人员。
五、考试总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西华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西华师范大学纪委办、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817-2568600)。
六、体检、综合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及聘用
体检、综合考察等由学生工作部(处)另行通知。
体检、综合考察均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者由学校通知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
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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