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市人力社保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网等通知(市属高校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请关注有关高校官方网站通知),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三)公共科目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86868838。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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