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招聘创新创业教研室专任教师1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无海内外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等。
2、需求学科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学(1202)等管理学类专业,土木工程(0814),交通运输工程(082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等工学类专业。
★说明:创新创业学院为正处级实体机构与教务处合署办公下设创新创业教研室,本次招聘专任教师,负责学校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与教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和大赛指导等相关工作,要求学科专业为我校主干学科专业,有高水平创新创业实践经历和大赛获奖等相关成绩者优先。
二、投递与联系
1、负责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61105231
邮箱:szzhang@chd.edu.cn
2、联络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61105236
邮箱:lychun@chd.edu.cn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https://zhaopin.chd.edu.cn),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申报岗位(职位)、填写报名信息,要求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完整,其中,所属学科、专业等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信息为准。
应聘人员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确认学科、专业是否符合申报岗位要求。
博士研究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择优推荐并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专任教师岗位招满即止。请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尽早提交简历并申报岗位。
2、审核资格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将进行资格初审,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并复审原件,确定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初审或复审未通过人员,将在招聘系统统一反馈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3、学校综合评价测试
学校组织校外同行专家对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的思想道德、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等综合评价。综合评价通过者,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后续考察。
4、学校组织面试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考察、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心理测评等。
5、公示、体检、签约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等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入职体检。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15个工作日内参加入职体检并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5、聘用报到
拟聘人员须在就业协议约定期限内将人事档案转寄我校,同时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非定向出站博士后持博士后出站介绍信等材料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聘用方式
-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实行“准聘-长聘”管理,一般按照3年一个聘期签订聘用合同,准聘期原则上不超过6年,聘期考核合格可转为长聘岗位。
五、注意事项
1.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在线上招聘系统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事宜的,录用资格自动取消。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任何作弊行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5.应聘人员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申报,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的岗位(职位)每人仅限申报1个。
6.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及手机)并在应聘全程保持联系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7.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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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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