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是在1994年成立的原云南省骨伤科中等专业学校基础上,于2011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医学类民办高等专科院校。有昆明和晋宁两个校区,共占地1300余亩,建筑面积43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仪器总值2.3亿元。学院专注医学教育30余年,累计为社会培养医疗卫生专业人才14万余人。先后被授予“云南省优秀高等院校”“五一劳动奖”“省级优质教师素质培训基地”“国家级护理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全国护理实操技能考试考点”“中国标准化病人(SP)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开办医学类相关专业22个,面向全国20余个省市招生,设临床、护理、中医三大专业群和口腔特色学院,有马克思主义、公共、基础、护理、临床、中医、中药、口腔及继续教育9个二级学院,在籍学生2万余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三)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没有违纪违规及其他犯罪行为,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五)年龄一般要求在50周岁以下,若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要求为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4.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6.受到师德师风惩戒或师德失范受过惩戒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高等院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需求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薪酬待遇
(一)薪酬
1.采用“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薪酬结构,年薪6万—12万。
2.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福利
1.提供教职工宿舍。
2.发放教职工餐补。
3.周末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带薪休假。
4.周末免费往返昆明交通车。
(三)职工培养
1.学院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中、副高和正高级职称评审权,教师可依据政策参与职称评审。
2.鼓励在职访学进修、培训提升。
3.鼓励在职提升学历,提供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提升平台,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资料投递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投递资料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号码”,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17日—2025年7月13日。
3.简历筛选时间为收到简历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简历筛选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联合招聘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到校参加考核面试。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结合岗位考核方式及学院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2.考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技能展示、试讲环节,以及辅导员工作情景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
五、录用
经招聘考核合格者,经过结果公示期,进入录用环节。
(一)体检
通过招聘考核人员,自行选择任意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录取前资格审查
通过招聘考核人员,入职前对提供个人材料进行核实,资格审查合格者,且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三)提供材料真实性
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发现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有权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关系或终止人事关系。对于情节严重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学院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东凤路2005号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联系方式:0871-67889318(周一至周五8: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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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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