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护理职业学院(学校代码:4146014893)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实施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民办非营利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地处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坐落在素有“鹿城”之称的国内外知名的热带滨海旅游城市——三亚市。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诚邀一批优秀人才加入,共谋建设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特征、护理教育特点的高水平、国际化高等职业院校。
01、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02、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招聘岗位:
后勤保卫部招商经理
(二)岗位条件:
招聘人数、相应条件等详细情况依序见本招聘公告附件1
03、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通过网络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须填写《三亚护理职业学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和《三亚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附件3),并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及聘用该职称的批准文件、职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
以上资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并将其发送至我校招聘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电子邮件主题请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每个表格所填信息必须按规定填写完整,未按规定填写或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长期有效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我校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能力等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逾期未通知即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技能、组织与协调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应聘人员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考核时须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四)公示
考核结果在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拟录用岗位等。
(五)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拟录用的人员,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并结合本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
经考核考察合格者予以录用。由学校人事主管部门提出录用意见,报学校理事会讨论决定。
(七)递补
参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我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递补。递补原则为:根据应聘本岗位人员的招聘考核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合格人员。递补原则适用时间截至我校相应招聘岗位录用人员到岗之日(到岗时间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04、合同方式及待遇
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由三亚护理职业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发放,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考核特别优秀者,待遇从优,具体根据录用者的学术及管理能力一人一议。
录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取消录用资格或转聘其可以胜任的其他岗位;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提出离职的,自我校批准的离职之日起,解除其劳动关系。
05、纪律要求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及其各个环节,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06、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育才生态区立新路18号
邮编:572031
联系部门:三亚护理职业学院院务部人力资源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18143079994赵老师18389621906
招聘邮箱:(点击查看)
学校网址:https://www.syicn.cn
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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