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昆山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可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s.gov.cn/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7日)取得。岗位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取得证书可以报考。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证书。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月31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招聘条件中的“2025,指在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月31年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6月8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58.211.238.57:8003/sykszksitepro/actions/home)(周五)9:00格式,30KB月4:00月4日—7月10日期间9:00月4日9:00—7月10日17。
7.缴费确认:7日9:00—7月13日12。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联系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联系方式为:0512-57386126元。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年7月8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国(境)外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月底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可凭登录账号和密码查询。
五、资格复审
1.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评价,综合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20%对参加综合能力评价的考生,将综合评价成绩(20%)与笔试成绩(40%合计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4.: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取综合能力评价分数高者;若笔试、综合评价、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595973。
十、本《公告》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512-57386126
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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