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对应的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01-03岗位: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试讲: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所具备的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2)应聘04岗位: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案例分析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所需技能,总分100分。
(3)应聘05-06岗位: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笔试、面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结果在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咨询电话:0731-28519108(组织人事部)
举报电话:0731-28519112(纪检监察处)
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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