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单位、2024年博士学位授予加强建设单位,拥有艺术学门类下全部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学、音乐、美术与书法三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200余亩,建筑面积近37万平米,馆藏图书100万余册。学校现有39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有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1个山东省高水平培育建设学科,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和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有1个国家级研究机构——“山东年画”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2个省级研究机构,其中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领军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泰山学者3人、齐鲁文化名家1人、齐鲁文化英才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5人。
建校以来,山东艺术学院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6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著名歌唱家、教育家彭丽媛教授,以及倪萍、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闫平、王克举、王衍成、陈瑾、徐少华、王绘春、王静、苏岩、黄港、郭跃进、宋昌林、周龙、童年、郭婷婷、于冠群、李雪、靳东、刘涛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他们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有的成为享誉全国的音乐家、美术家、表演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学风严谨,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符合岗位各教育阶段专业要求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月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山东艺术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s://hr.sdca.edu.cn/zp.html)公告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9:00-7月15日16:00
2.查询时间:2025年7月9日11:00-7月16日16:00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左侧“公开招聘-招聘系统”进入报名平台(https://hr.sdca.edu.cn/zp.html),仔细阅读《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流程》,完成信息注册,按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7月15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报名信息材料不完整、不及时导致未通过审核的,或因未及时查看通知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4.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上传到报名系统对应类目中,原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考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技能和素质水平。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80分。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适时在报名平台公布成绩,并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内容根据岗位专业要求,采取作品展示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须按规定参加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实地或电话视频连线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聘用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核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待遇
按国家、省、学校有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刘老师,0531-86522229
监督电话:0531-86522332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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