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职责、聘期及人数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及任务要求 | 聘期 | 人数 |
科研助理/ 管理助理 | 协助做好学院相关项目研究、立法基地建设、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 | 1年 | 4 |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法学专业优先;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工作积极主动;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公文写作能力与学习能力;
5.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基础的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签约形式和薪酬
本次招聘的岗位性质为非全日制用工,拟聘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日常工作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办公室。
薪酬不低于同期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招聘流程
1.报名
应聘者请于7月10日下午17:00前将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主题为:姓名+科研助理/管理助理报名材料,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名材料.zip。
2.初审
审查应聘人员材料,确定进入考核环节名单。
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需在参加考核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3.考核、公示
4.政审、体检
5.聘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7-67866108;13163333602
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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