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目的和意义
因工作需要,通过合理、高效的临聘程序,招聘编外人员,充实相关岗位人员队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聘用、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三)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原则。
三、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详见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康强人才医疗人才网)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对象。各岗位招聘人数、具体专业、岗位及报名条件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季度自主招聘人员岗位表》。
(四)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取得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三季度编外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序号 | 岗位 | 数量(人) | 岗位条件 | 备注 | |||
科室 | 岗位 | 学历 | 专业 | 执业(职称)条件 | |||
1 | 药剂科 | 药师 | 1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本科:药学、临床药学 研究生:药学 | 1.30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2 | 慢精一科 | 护士 | 1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本科:护理学 研究生:护理学、护理 | 1.30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初级及以上心理治疗师资格证书; 3.取得中级及以上心理治疗师资格证书可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4.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院务公开栏和微信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医院议事决策机制讨论确认后聘用;报区卫健局备案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试用,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进行约定。 六、考核与奖惩 (一)自主招聘人员聘期内重点考核履行合同和岗位职责的情况,主要分为日常工作表现、工作实绩、思想品德、技术水平四个方面,考核形式参照单位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工作的依据。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在聘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院规院纪、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解除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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