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能源学院以“发展能源技术,共同改变世界”为发展愿景,现诚挚邀请全球英才依托我院申报海外优青!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请条件
0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02.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三、支持措施
岗位:一般聘任教授(事业编制)并认定为博导
周期:“5+5”长周期支持(首聘期5年,通过评估可延续5年)
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补贴
住房:可租住校内周转房;可按厦门市场评估45%的加个申报厦门人才住房;若入选厦门市优培生,可选择申请购房补贴或享受租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国拨经费+学校经费(按不低于1:1比例配套)
团队:提供硕博士招生指标;首聘期提供5名全额资助博士后招收指标(每名资助2年)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服务,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医疗:享受厦门市医疗保健待遇
四、申请方式
方式1:欢迎有意向者扫描以下二维码或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简历,意向学院/二级单位选择“能源学院”,我院将提供专业的项目申报指导和细致的服务保障支持。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方式2:将个人简历(含联系方式)、学术成果简介等有关材料发送至学院招聘邮箱(nyrs@xmu.edu.cn)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6-592-2181939
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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