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编外辅助行政人员,协助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二)招聘数量:1名;
(三)基本条件:
1.有基础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PS、Office等办公软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组织纪律和保密意识强;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国企工作人员及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津泰路98号区政府大院3号楼3楼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3.联系人及电话:周女士0591-87532946;
4.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5.报名材料:
(1)填写《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含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另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信畅通,考试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如报名材料中缺少上述要求的有关材料,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报名人员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前3名进入面试,按照笔面成绩各50%计算综合成绩。
四、薪酬待遇
工资每月3113元(含个人、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等。
五、体检
通过面试的考生,请自行到区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因体检不合格形成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辅导班。
2.本公告由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七、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招聘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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