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100-30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期限3年。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四、支持政策
依托我院申报并获批国家优青(海外)项目,可按照以下政策引进并享受相应待遇,具体如下:
(一)按照合同专职引进
1.薪酬待遇:面议(不低于本地区同层次人才薪酬水平),聘任为医院特聘专家三类,可独立成立PI团队,配备科研助理;高水平成果奖励(上不封顶);
2.博士津贴:博士津贴20000-22000元/月;资助期间再次获得其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可叠加享受;
3.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国家资助经费额度,提供1:1匹配,最高可达720万元(含国家和地方支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科研启动经费具体数额;
4.人才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含地方补贴);
5.安家费补助费:60-260万元(含国家支持、地方补贴);
6.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按照重庆市人社局公布社平工资的3倍缴纳;社保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约7万元/年;
7.职称晋升:聘为医院特聘专家岗位,认定为本院正高级职称;
8.成才扶持:优先选派学术交流、出国深造、在课题申请、职称晋升、人才遴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9.暖心福利:享受就医优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鼓励继续出国深造,保留岗位;子女入托、户口迁移、本人及亲属就医绿色通道;每年享受带薪休假。
(二)引进为文职人员
按照军队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青年科技英才引进,直接引进为文职人员。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的,除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文职人员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安家补助费:最高可达60万元,由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协议确定发放安家补助费具体数额;
2.科研启动经费:最高可达200万元,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科研启动经费具体数额;
3.可采取协议工资制,一般为3年,由“固定年薪+绩效年薪+奖金”构成;
4.按照军队文职有关政策享受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及相关福利。
(三)可叠加享受重庆市、大学及医院相关支持政策
对依托我院申报、进入会评但未最终入选者,可按医院有关政策以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按同级同类人才执行。同时优先支持申报重庆市及大学相关人才项目。
六、申请方式
有意向者请于2025年9月10日前与医院人力资源办联系,发送简历至医院邮箱,邮件命名为“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姓名+2025年海外优青项目”,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等;
与医院签订意向协议,系统已于2025年8月1日开放,具体申报要求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新增批次)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简历投递咨询
联系人:人力资源办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68774846(座机)/15922970560(手机)
邮箱:rsglbgs@163.com
(二)项目申报咨询
联系人:科研办秦老师
联系电话:023-68774072(座机)/15823326875(手机)
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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