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学科发展需要及退一补一原则,为解决医院人力资源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现公开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口腔医师1名、120驾驶员1名,凡有意向应聘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报名应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口腔医师 | 1人 |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口腔医学。 3.资格要求: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具有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4.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95年9月8日以后出生)。 | |
120驾驶员 | 1人 | 1.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2.性别:男。 3.年龄:30~40周岁(出生1985年9月8日-1995年9月7日); 4.身高:163cm及以上。 5.岗位要求:具有B照及以上驾驶证,有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地路况或熟悉GPS导航操作;退役军人、有120驾驶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协作精神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有以下情形的,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均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涉嫌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4)近一年内受过新型网络诈骗的;
(5)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6)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资格条件的。
(8)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联系电话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方式及联系电话:
黎平县妇幼保健院人事医教科(门诊楼五楼),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855-6221272(院办公室)、13765591809(人事医教科廖主任)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口腔医师岗位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120驾驶员:持本人有效居身份证或(户口簿)、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资格审查
由人事医教科、行风办根据招聘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考合格人员。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内容(一)考试方式
1.招聘口腔医师:根据《黎平县医疗机构自主引进编制外人才工作实施方案》黎府办函[2024]43号文件采取笔试及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分值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招聘120驾驶员:采取面试、操作方式进行。面试、操作分值各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分值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二)口腔医师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笔试时间:2025年9月11日9:00-10:30。
(2)笔试地点:黎平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站三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口腔专业技术知识
(4)面试时间:2025年9月11日10:40
(5)面试地点:黎平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站三楼会议室
(6)面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评(具体内容医院确定)
(二)120驾驶员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面试时间:2025年9月11日9:00
(2)面试地点:黎平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站四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评(具体内容医院确定)
(4)操作时间:待定。
(5)操作地点:待定。
(6)操作内容:具体内容医院确定。
(7)按面试成绩1:3的比例进入操作环节。
七、录取方式
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予录取。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初次不合格者有一次复检机会。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对象。根据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开展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形的不能聘用的。
十、录用、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到举报,经调查不影响录用的,进入录用程序;经调查存在影响录用的,不再进入聘用程序,医院研究决定该职位是否进行依次递补。公示合格人员需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预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2.录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最长2个月,试用期期间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由科室提出申请,相关科室进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
十一、工资待遇
口腔医师参照《编外职工纳入正式职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工资待遇;120驾驶员参照《黎平县妇幼保健院聘用职工工资管理办法》享受工资待遇。
十二、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执行亲属回避规定。如招聘中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是国家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及招聘对象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十三、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特别应注意招聘的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2.请各位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笔试、操作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场。
面试考试开考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场,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指引到等待区等待面试成绩,不得与其他考生交头接耳扰乱考场秩序。
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高层次教师招聘网
公众号(云腾智讯人才引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