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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5年9月招聘1名科研助理公告(二)

来源:高层次教师招聘网 时间:2025-09-10 作者:高层次教师招聘网 浏览量:

一、学院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24年成立的华中大学时期,至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通过数代人的努力奠定了扎实的学科基础。1984年开始招收基础心理学硕士研究生,1985年恢复本科专业,2003年获得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博士点。2005年成立心理学院并获得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获批湖北省心理学一级重点学科,并成为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平台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学科评估中名列前茅。先后建设了人的发展与心理健康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湖北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心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心理与行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重要学科发展平台。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科研助理。

2.招聘人数:1名。

3.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2)具有国内知名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心理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3)具有较好的科学研究能力,认真负责,做事有条理。

三、用工形式和待遇

1.用工形式: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

2.聘期:聘期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

3.待遇:薪酬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执行。

四、招聘流程

1.个人报名。请应聘人员于91217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学院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心理学院2025年院聘科研助理,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名材料.zip

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包括:

1)个人简历;(2)已获学历毕业证、学位证;(3)身份证;(4)在校期间成绩单;(5)英语语言成绩证明等。

2.组织考核。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3.公示。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上岗手续。

五、相关说明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2.未尽事宜请向我院相关联系人咨询。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276786660618971480314

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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