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是由自然资源部、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市人民政府“四方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省属高校,是卓然屹立在祖国最南端的公办大学,是国家唯一的热带海洋大学。自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和海南开启自由贸易港建设以来,学校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先后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5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支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建成全国同类型一流高校。
为充分挖掘银龄教师政治优势、专业优势、经验优势,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将2025年银龄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计划
结合我校二级教学单位学科(专业)建设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银龄教师”43人,具体岗位详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银龄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有丰富一线教学、科研经验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从“双一流”高校中遴选;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博士学位;
3.原则上年龄在68(含)周岁以下;
4.政治过硬、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乐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三、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聘期时长
聘期通常为2年,最短1年。
(二)聘用类型
分为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2类。
(三)聘期任务
1.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1)教学为主型:原则上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28学时课堂教学工作量。
(2)科研为主型:原则上每学年承担不少于32学时课堂教学工作量。作为第一负责人或作为第二负责人指导青年教师申请科研项目,聘期内平均每年到账科研经费理工类不少于2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5万元。
二级教学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学校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将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实践教学等工作冲抵课堂教学工作量。
2.其他可选工作任务
聘期内除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外,还应参与二级教学单位安排的专家指导性工作,可从以下选项中选择不少于3项:
(1)参与学校专业、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或科研工作;
(2)在所聘二级教学单位内开展整体性的学生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就业指导等各项工作;
(3)作为特聘教学督导参与听课、评课和公开课教学,每学期不少于8学时;
(4)每学年组织开展1次(含)以上学术或教学讲座活动。
四、待遇保障
(一)住房保障。提供2025年建成交付的周转房一套,以B户型(84㎡)为入住参照(免物业费;水电燃气费等其他费用自理)供银龄教师本人居住至聘期结束或协议终止。根据所选实际入住户型折算薪酬或补缴租金,具体情况如下:
1.聘期内选择不居住周转房的,除领取正常薪酬外,还可领取折算薪酬2000元/月;
2.选择申请居住A户型(134㎡),个人需补缴A户型与B户型的租金差;
3.选择申请居住B户型,免租金;
4.选择居住C户型(58㎡),除领取正常薪酬外,B户型与C户型的面积差可作为折算薪酬发放。
(二)薪酬待遇。银龄教师薪酬年收入总额(税前)标准为:正高级职称8万元/年,副高级职称6.4万元/年。由基础工资和考核绩效两部分组成。
1.基础工资:占年薪酬收入的80%,由学校人事处按月发放;
2.考核绩效:占年薪酬收入的20%,由二级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后发放,分两类情况:
(1)聘用教学为主型的银龄教师,由二级教学单位在聘期结束前1个月,对照银龄教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足额发放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发放50%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放考核绩效。
(2)聘用科研为主型的银龄教师,考核绩效每学期由二级教学单位、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根据科研经费实际到账比例发放。
(三)科研项目绩效。可依托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作为第一单位申请科研项目,并参照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科研项目绩效分配政策。
(四)医疗保障。参照学校教职工体检标准,每年提供1次免费体检服务,学校为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保险;聘用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的,按本人医疗关系办理。
针对急需、紧缺且符合我校柔性人才引进政策的银龄教师,可适用于柔性引进人才相关待遇(一事一议),并确认与之相匹配的工作任务及考核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首期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8:00截止。
应聘银龄教师需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历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退休证”。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学院+专业”。
(二)资格初审
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应聘银龄教师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岗位胜任能力等指标,按程序进行遴选工作,拟定聘用意见,并将遴选通过的银龄教师材料报人事处复核。
(三)确定拟聘人员
人事处逐一复核后,按程序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审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无法查实情况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二级教学单位与聘用银龄教师拟定工作任务后,由人事处为银龄教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
六、纪律与监督
银龄教师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纪检办公室:0898-88651718
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事处:0898-88656594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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