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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事业单位关于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高层次教师招聘网 时间:2025-10-09 作者:高层次教师招聘网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1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2《南充市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

其中,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以报考(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6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南充市20251010001018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下半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2.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温馨提示:为方便外地考生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新增了“重庆市中心城区”考点供考生选择。凡招聘岗位仅需考生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科目笔试的,报名时可选择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考区参考。需参加《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科目笔试的考生只能在四川省参考,不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参考。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1013100020251018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应后果。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1019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科缴费50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11119:0020251114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市属事业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事业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属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50%+)或《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1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2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3,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1210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6.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1114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加分申请材料交本人报考的市属事业单位或相应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市属事业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县级联系方式见本公告咨询电话),以便审查。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报考须知》。

申请加分报考者的加分情况,分市、县两级进行公示,分别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7.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51219日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中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由本次招聘的市属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相关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公布,县(市、区)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本次公招体检实行分级管理,由本次招聘的市属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相关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或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本次招聘的市属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相关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或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不少于7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及以后环节,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对本次公招进行统招的岗位,由相关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选岗,备选的具体单位和岗位由相关县(市、区)根据当地编制使用计划下达情况确定,选岗地点、选岗时间等信息由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报到选岗以及报到后主动不参加选岗的,视为放弃选岗资格。

按照国、省规定,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充市或相关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上或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未及时主动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南充市各级各部门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817-2230926(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2268828(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6363600(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3956290(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8377693(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626583(省人事考试中心)

3.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623723(市人事考试中心)

4.纪律监督电话:

0817-2700938(顺庆区)

0817-3637627(阆中市)

0817-5385558(西充县)

0817-7216068(营山县)

0817-8629232(蓬安县)

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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