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镇远县2025年下半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信息详见《镇远县2025)。报考者应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2025年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月4年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月4),专业名称一致但代码不同的,均可报考;
(2)国(境)外学历的报考者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3)报考者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学位的,不得交叉使用)。
6.部分岗位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本县户籍是指,截至2025月29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岗位。
8.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在满足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专业不限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截至报名时止,属黔东南州内各级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或服务期内的人员;
10.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报考(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现仍在岗的“四项目人员”报考(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未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特岗教师”2025年6月29日未完成项目服务期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未征得所在县(市)教育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12.日的现役军人或截至2025月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5届高校毕业生;
13.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1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年6日至2025月4年7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报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5年6月30日9:00至2025年7月6日17:00期间通过登录“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zyrsum缴纳考试费,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工作使用。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者请于2025年7月14日9:00至2025年7月17日17:00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修改,咨询电话:0855-5721026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招聘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比例在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5年7月19日上午)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12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下列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现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5月4年6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2)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还须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3)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因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打印的《镇远县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2份;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5年7月4日>前);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须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同时须书面承诺在2025月31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5年12日前提交。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考生应密切关注资格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下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或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镇远县事业单位的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镇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或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情况的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在考察中,存在有考察办法或细则中确定为不得拟录用(聘用)人员的情形,或《实施方案》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或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仅指不可抗力)的;或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或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的;或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考察不得定为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审查备案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不可抗力除外),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不低于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十一、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三)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员、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各环节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实施方案所涉及的相关规定(政策),若出台新规定(政策),遵照新规定(政策)执行。
十二、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5-57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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