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应聘人员填写《北部湾大学应聘人员材料》(附件2),以“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姓名+高校人才网”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邮箱(见附件1),并同时抄送至学校招聘邮箱:bbguzp@bbgu.edu.cn及人事处处长邮箱:zhufangyang@bbgu.edu.cn。【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2.报名要求:每个应聘者只能报名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的报名信息和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其余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
各岗位可随报随考,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方式为考核(具体形式为作学术报告)。应聘人员应就其主要研究内容作学术报告(15—30分钟)。考核成绩即为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试总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审议,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是否符合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要求,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学术水平、专业技能、业务能力、岗位实绩、岗位匹配度及就职意愿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考察不合格。
(六)体检
学校通知考察合格的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并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该岗位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广西人才网和北部湾大学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编制或教职人员控制数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九)其他
1.如拟聘人员体检或公示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已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到时要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聘用。
3.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4.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4)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5)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高校教职工的人员;
(6)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规定,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人员;
(7)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