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此次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参照《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https://rsrc.sdu.edu.cn/rscx/info/1367/7445.htm及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年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较强的工作统筹及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六)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6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证件照);
(3)具有全职工作经历或专业特长者须提供相关证明,以及简历中所填写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荣誉证书、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
(5);
(6)《诚信承诺书》(附件3条所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条所涉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姓名+,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非事业编制应聘”。
(二)考试
1.山东大学(青岛)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聘工作小组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在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未能进入考试环节者不再逐一通知。
2.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有效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具体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进入考试名单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须交验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组织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弄虚作假、未提交原件或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4.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参加体检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根据《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聘人员将在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将与劳务派遣公司(山东齐鲁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工作。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6307170532-58630569
微信客服赵老师 :152016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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