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招聘信息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延伸。为助您快速、精准掌握黔东南开放大学的招聘详情,现特别针对黔东南开放大学的岗位信息与报考要点单独说明。为保证您获取的招聘信息完整且准确,请同步留意总公告的变动情况
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抢占人才先机,切实做好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6年引才工作,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五大行动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黔东南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才岗位
引才岗位详情见附件1-1、附件1-2。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引进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层次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部分岗位有年龄限制的,以岗位要求为准,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具体详见引才公告及职位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412/t20241224_86395724.html)。《职位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9.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结束时)。
10.截止报名结束时仍在服役的现役军人或截止2026年12月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1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2.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13.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14.不符合引才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5.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按发布人才引进实施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其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一经发布,全年有效,随到随引,成熟一批、面试一批,分批分期开展。已引进到位的岗位将不再接受报名申请,未引进到位的岗位引才有效期截止2026年12月31日。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按各阶段发布的有关公告(通知)安排开展。通过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和各县(市)指定官方网站(附件1-8)发布引进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各指定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通知)致使延误考试。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每人仅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qdnzrsjzr)”进行报名并提交审核,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在“上传资料”处按照资格初审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并按规定上传,上传材料具体如下: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毕业生可上传《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同时上传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持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以国境外学历报名人员须上传就读学校在世界大学的排名依据。岗位需求的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所载的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符合专业比对条件的报考人员,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须上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上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jpeg、pn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基层项目服务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或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在报名结束前);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上传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在报名结束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详见附件1-5。
6.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上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还需加盖上一级党组织<党委>公章,模板见附件1-6)。
7.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2025年及以前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2026年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6年9月30日前提交。
“上传资料”支持的文件格式为jpg、jpeg、png、pdf格式,且单个文件小于2MB。考生未按规定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不齐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报考人员自行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
注意:考生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及资格初审材料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审核”操作。点击“提交审核”键后,考生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若不点击“提交审核”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按规定和要求进行专业比对。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但不在《职位表》所列需求专业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和进行比对。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应如实填写,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1-7)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1-1、附件1-2)。
(3)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其就读学校需在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及以内(以最新QS、THE、ARWU排名为准),并提供相应排名依据。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qdnzrsjzr)”,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引才岗位。
1.各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节假日除外)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报名时间结束后,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在资格初审期间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和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州考务部门进行改报。如报名审核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报州考务部门修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无效)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根据报名情况,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为资格初审时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及面试
1.同一岗位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评)成绩,如出现面试(专业测评)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评),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评)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2.同一岗位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须先进行笔试(专业测试),再按该岗位引进人数1:5比例(须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确定入围面试(专业测评)人员。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专业测评)×50%。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评),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且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签订协议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评)工作结束后,由各县(市)或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引才计划等额确定引才入围对象名单,并与引才入围对象签订引才协议。
(六)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或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需在当日或当场复检的,原则上在同一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由各县(市)或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情况的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以及本《实施方案》“不得报考情形之一”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等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仅指不可抗力)的;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引才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的,考察也不得定为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审核备案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察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不低于三年(高层次人才不低于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具体以各县<市>或单位规定的时限为准),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经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聘用到具体单位后的人员,年度内就不再另行办理其他聘用备案手续。
本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进行最多2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
五、纪律要求
(一)引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三)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员、引才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引才各环节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本次人才引进的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专业测评)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实施方案》所涉及的相关规定(政策),若出台新规定(政策),遵照新规定(政策)执行。
六、组织实施
州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由州级组织人社部门统筹,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指导下,由各县(市)组织、人社部门统筹,并组织实施。
七、未尽事宜由各县(市)或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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